孩子不是亲生的,有亲子鉴定,如何维权

案情回顾:吴某和卢某通过亲戚介绍相识,相处几个月后,双方父母协商促进两家婚事2014年,卢某吴某决定结婚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2015年10月,儿子吴某某出生。

不过,由于双方相识不久就结婚,没有感情基础,婚后也没有太多交流,婚后生活不仅谈不上甜蜜,反而双方经常因为琐事发生争吵。随着孩子慢慢长大,两人之间的矛盾却愈演愈烈,2016年初卢某多次向吴某提出离婚。

2017年,吴某和卢某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上约定儿子吴某某由吴某抚养,离婚后吴某承担儿子的一切费用。其后,儿子一直由吴某抚养。2019年1月,某司法鉴定所出具《DNA亲子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不支持被检父亲吴某和儿子吴某某存在亲生关系。

其后,吴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卢某支付抚养费和精神赔偿金。

 孩子不是亲生的,有亲子鉴定,如何维权

法院审判: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吴某上述请求。其中判决卢某向吴某返还为吴某某支出的抚养费人民币8万多元;向吴某支付精神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上海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我国《婚姻法》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忠实的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卢某违反夫妻忠实的义务,与他人生育孩子即吴某某。现吴某持有《DNA亲权鉴定报告》,证明吴某某不是其亲生子女。

故吴某没有抚养吴某某的法定义务。此外女方故意隐瞒其子女非与男方所生之事实,使男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系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侵害了无抚养义务人的人格权、名誉权,也实际造成了无抚养义务人的经济利益受损,再加之其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有过错、有损害结果发生以及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同时也为无抚养义务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提供了法理支持,卢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欺诈性抚养关系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对配偶的情感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伤害,虽然司法实践中,法院通过判赔返还抚养费及其精神损失费的方式对无过错的一方予以保护,但是受骗方以及子女心里所受的的伤害却是无法用金钱来予以抚慰的。婚姻是神圣的,我们也倡导夫妻双方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共同珍惜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