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活孕期男朋友拒做亲子鉴定

  同居生活孕期男朋友拒做亲子鉴定  同居生活期内女人孕期,小孩出世后,男朋友不认可是小孩亲生父亲,拒付抚育费,起诉至人民法院后,又拒做亲子鉴定。昨日,建阳市人民检察院依规审结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一审判决被上诉人蔡某付款上诉人抚育费一月350元直到成年人。

同居生活孕期男朋友拒做亲子鉴定

  2009年11月,王某与蔡某刚开始同居生活,2010年2月,王某察觉怀了孕,同一年5月两个人提出分手,11月,王某产下孩子小刚(笔名)。

  王某带著孩子去找蔡某要抚育费,但想不到蔡某不认可自身是小刚亲生父亲,不仅拒付抚育费,并且还和他人结婚。2013年1月,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蔡某。蔡某坚持不懈否定自身是小孩亲生父亲,并且拒做亲子鉴定。

  人民法院工作员详细介绍,虽无确立直接证据证实蔡某是小刚亲生父亲,但王某与蔡某同居生活,系小刚亲生父亲概率很大,王某申请办理做亲子鉴定,蔡某无反过来直接证据又回绝评定,因而人民法院作出左右裁定。